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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新闻

广东建筑施工企业防疫情(广东省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)

 

由于疫情造成的等停损失,想要费用怎么说

1、疫情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双方分担。但是疫情期间可以通过解除合同等方法减小损失。

2、在这次疫情期间,损失最为严重的莫过于那些生产一线、物资生产等相关制造业企业,因为无法正常生产,也无法取得经济收入,各方面都带来严重影响。因此作为企业财会人,在处理财务方面,应仔细清算好损失的项目,比如资产折旧、企业员工成本、水电制造费用等,务必要做到真实与准确。

3、疫情期间,如果是因为疫情导致的快递延期,那么属于不可抗力因素,这个是没有办法要求赔偿的。如果是由快递公司造成的快递超时,那么用户可以向交易平台、快递公司、投诉电话95546或12345热线(原国家邮政局投诉电话12305已被并入12345)等进行投诉,要求快递公司予以赔偿。注意,不同的快递公司有相应的索赔标准。

建筑工程疫情防控监理细则

1、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,为保证工地现场防疫工作有序进行,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,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稳定,监理单位需严格执行相关防疫要求。 监理单位应尽职尽责,履行监管职责,督促施工单位承担起施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,并贯彻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。

2、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,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,应将约定的工期顺延。

3、通知明确了本市各类建筑工地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,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,只开放一个进、出口,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,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,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。

4、结合施工单位特点制定疫情防控专项方案与应急预案,经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。要求项目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位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九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。

5、《指南》明确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(含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)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。

6、明确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及人员职责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(一)建设单位职责。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疫情防控工作,落实项目专(兼)职防控人员,负责日常疫情防控工作。负责检查督促施工企业、监理单位、专业承包、设备租赁、检测监测等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。 (二)施工企业职责。

建筑施工不可抗力新规定

在停工期间,如果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留在施工场地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,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。 工程所需的清理和修复费用,由发包人承担。法律客观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条,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民事义务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,但法律有其他规定的,应遵循法律规定。

建筑工程中的不可抗力包括以下情况:自然灾害,如台风、洪水、地震等;政府行为,如征收、征用;社会异常事件,如罢工、骚乱、疫情等。相关法律规定 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条,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,不承担民事责任。

不可克服性。合同当事人无法克服因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。如果损失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克服,则该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。履行期间性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后至合同终止前,即合同履行期间内。

施工企业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及时通知发包人。若复工后才意识到不可抗力事件,应及时收集证据并通知发包人。 合同中对索赔期限和程序有约定的,应按约定执行。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导致无法按期提出索赔的,相应期限应顺延。责任划分具体规定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。

建筑公司要工人签署防疫合同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合理吗?

1、合理的。普遍而言,发生疫情后,甲方也会认为,责任不在自己,因此工程相关的疫情防控费用,不应由自己承担。很明显,这会大大损害乙方的利益。因此,为了公平起见,中央及各地方政府,都出台了不少疫情相关的法规。其中,最近的例子是海南省。

2、这个肯定是个人负责了。因为合同上已经写清楚了,如果因为防护措施不到位,而导致的事故都由乙方负责,而个人是与公司签署的合同,你就是一承包商就是乙方的代表。下面的工人出了事情自然有以防负责。一般情况下。出事故了,尤其是工地出事故的都是防护措施,不到位,导致的。

3、从法律上来讲,你方与建筑公司均承担相应的责任,首先是你方,因为你方是第一责任人。

4、这样的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,甲方如果以此条款主张安全事故责任应该全部由乙方承担,乙方可以提出因为属于明显显失公平,请求认定该条款无效,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而非合同上的“双方约定”来判断责任归属。

5、由本案的案情可知,甲方乙方双方签订合同,约定安全由乙方负责任,乙方工人受伤,根据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第24条规定: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,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第45条规定: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。

6、如果是劳动中由于工队施工中的操作失误造成工人干活受伤,公司是没责任的。如果是因工程设计或工程地理造成的意外受伤公司应负全责。

住建部规定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是谁?

《指南》明确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(含建设、施工、监理等)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。

《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》规定,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。

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,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,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。 (一)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,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。


发布时间: 2024-09-29